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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dmin 来源: 未知 发布时间:2024-01-11

  华融新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15年8月5日已在中国证监会注册(证监许可[2015]1907号文),于2019年8月20日已在中国证监会变更注册(证监许可[2019]1524号文)。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5年9月2日生效。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编写。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20年4月27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9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冷慧卿女士,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清华大学经济学博士,高级经济师。历任中国出口信用保险海外投资保险部项目融资处副处长(主持工作)、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业务发展部业务协作处高级经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农业保险事业部(三农保险部)副总经理、深交所上市公司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战略总监和深交所上市公司诚志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等职务。现任华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

  李骥先生,董事,总经理,北京大学经济学博士。历任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宏观策略部副总监,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副总监(主持工作)、投委会委员,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研究总监、首席策略师、东方精选基金经理、投委会委员。现任华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邹煜先生,董事,硕士(在职),曾任职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武汉营业部、中关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纪业务总部、营销管理部、柜台交易市场部、财富管理业务总部。现任财富业务管理部总经理兼柜台交易市场部总经理。

  吕江林先生,独立董事,中南财经大学经济学博士。历任九江市委宣传部理论科副科长、江西财经大学马列教学部哲学教研室室主任、江西财经大学投资金融系国际金融教研室室主任、江西财经大学投资金融系系副主任、江西财经大学财政金融学院金融系主任、副院长,江西财经大学金融学院院长,江西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应用金融研究中心主任。现任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金融系教授。

  韩平先生,独立董事,华南工学院(现华南理工大学)本科学历,历任中国工商银行内蒙古分行工程师,中国人民银行内蒙古分行银行监管处主任科员、中国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银行监管处副处长(借调中国人民银行银行监管二司工作),中国银联受理市场部助理总经理、中国银联北京分公司副总经理、中国银联银行服务部副总经理、中国银联江西分公司党组书记、总经理,上饶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挂职),上饶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现任上饶市政府顾问。

  倪纯先生,独立董事,东北财经大学金融学硕士。历任中国建设银行法律法规副处长、办公室副主任、国际业务部副总经理、中国建设银行天津分行党组成员、副行长、中国投资咨询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招商银行北京分行副行长。现退休。

  穆培林女士,独立董事,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硕士,英国曼彻斯特大学发展经济学硕士。历任财政部会计司主任科员、财政部中国会计学会主任科员、中信实业银行高级技术员。现任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副调研员。

  童七华先生,监事,硕士(在职)。曾任职于岳阳财会学校、建设银行湖南岳阳长岭支行、君安证券有限公司、新产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首席风控官、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管首席风控官(公司副总经理级)。现任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业务部总部总经理兼上海分公司总经理。

  谢超先生,职工监事,硕士研究生。历任南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负责人,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高级经理,西盟斯律师行中国法律顾问。现任华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合规部门负责人。

  张鹏先生,督察长,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经济学硕士。历任北京证监局机构一处主任科员、银河金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合规总监兼首席风险官(副总经理级)。现任华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范贵龙,男,汉族,1981年生,武汉大学金融学硕士,特许金融分析师(CFA),金融风险管理师(FRM),具备14年金融行业工作经验。2006年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2009年6月加入华融证券,先后就职于市场研究部、资产管理二部、基金业务部,2020年3月加入华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5年9月-2017年6月、2019年4月至今任华融新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4月至今任华融新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5、本基金投资实行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的基金经理负责制,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的姓名及职务如下:

  毕子男先生,委员,吉林大学经济学博士、高级经济师。历任东北证券公司创新业务部总经理、金融与产业研究所常务副所长,华融证券资产管理二部总经理。现任华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拟任总经理助理。

  黄诺楠女士,委员,清华大学应用经济学博士。历任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研究部研究员、固定收益部研究员、固定收益部专户投资经理、东方双债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臻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利群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东方臻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臻宝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现任华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投资部负责人。

  祝琳琪先生,委员,浙江大学生物化工博士。历任新加坡国立大学助理研究员,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医药行业研究员,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医药研究员及消费组组长,现任华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负责人。

  桑劲乔先生,委员,澳大利亚麦考瑞大学金融学硕士。历任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固定收益投资部交易员、投资经理。现任华融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总行设在北京。经国务院批准,中国农业银行整体改制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并于2009年1月15日依法成立。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继原中国农业银行全部资产、负债、业务、机构网点和员工。中国农业银行网点遍布中国城乡,成为国内网点最多、业务辐射范围最广,服务领域最广,服务对象最多,业务功能齐全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之一。在海外,中国农业银行同样通过自己的努力赢得了良好的信誉,每年位居《财富》世界500强企业之列。作为一家城乡并举、联通国际、功能齐备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一贯秉承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坚持审慎稳健经营、可持续发展,立足县域和城市两大市场,实施差异化竞争策略,着力打造“伴你成长”服务品牌,依托覆盖全国的分支机构、庞大的电子化网络和多元化的金融产品,致力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与广大客户共创价值、共同成长。

  中国农业银行是中国第一批开展托管业务的国内商业银行,经验丰富,服务优质,业绩突出,2004年被英国《全球托管人》评为中国“最佳托管银行”。2007年中国农业银行通过了美国SAS70内部控制审计,并获得无保留意见的SAS70审计报告。自2010年起中国农业银行连续通过托管业务国际内控标准(ISAE3402)认证,表明了独立公正第三方对中国农业银行托管服务运作流程的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的健全有效性的全面认可。中国农业银行着力加强能力建设,品牌声誉进一步提升,在2010年首届“‘金牌理财’TOP10颁奖盛典”中成绩突出,获“最佳托管银行”奖。2010年再次荣获《首席财务官》杂志颁发的“最佳资产托管奖”。2012年荣获第十届中国财经风云榜“最佳资产托管银行”称号;2013年至2017年连续荣获上海清算所授予的“托管银行优秀奖”和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授予的“优秀托管机构奖”称号;2015年、2016年荣获中国银行业协会授予的“养老金业务最佳发展奖”称号;2018年荣获中国基金报授予的公募基金20年“最佳基金托管银行”奖;2019年荣获证券时报授予的“2019年度资产托管银行天玑奖”称号。

  中国农业银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部于1998年5月经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2014年更名为托管业务部/养老金管理中心,内设综合管理部、业务管理部、客户一部、客户二部、客户三部、客户四部、风险合规部、产品研发与信息技术部、营运一部、营运二部、市场营销部、内控监管部、账户管理部,拥有先进的安全防范设施和基金托管业务系统。

  中国农业银行托管业务部现有员工近240名,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30余名,服务团队成员专业水平高、业务素质好、服务能力强,高级管理层均有20年以上金融从业经验和高级技术职称,精通国内外证券市场的运作。

  截止到2019年9月30日,中国农业银行托管的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和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共486只。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章和行内有关管理规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财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风险管理委员会总体负责中国农业银行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对托管业务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价。托管业务部专门设置了风险管理处,配备了专职内控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独立行使监督稽核职权。

  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度、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人员具备从业资格;业务管理实行严格的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有效;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实施音像监控;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露人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基金托管人通过参数设置将《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规定的投资比例和禁止投资品种输入监控系统,每日登录监控系统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并通过基金资金账户、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等监督基金管理人的其他行为。

  当基金出现异常交易行为时,基金托管人应当针对不同情况进行以下方式的处理:

  1、电话提示。对媒体和舆论反映集中的问题,电线、书面警示。对本基金投资比例接近超标、资金头寸不足等问题,以书面方式对基金管理人进行提示;

  3、书面报告。对投资比例超标、清算资金透支以及其他涉嫌违规交易等行为,书面提示有关基金管理人并报中国证监会。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基金,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办公地址:北京市通州区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十一街18号院京东集团总部A座15层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潘园公路1800号2号楼6153室(上海泰和经济发展区)

  注册及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中区科苑路15号科兴科学园B栋3单元11层1108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区(中心商务区)迎宾大道1988号滨海浙商大厦公寓2-2413室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住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通过灵活运用多种投资策略,把握市场机会,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获取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本基金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股指期货、债券、货币市场工具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品种,本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将基金资产的0%-95%投资于股票,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本基金将采取积极主动的资产配置策略,注重风险与收益的平衡,选择适应经济转型升级、能够为股东持续创造价值的优质标的,运用多样化的投资策略实行组合管理,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增值。

  从全球经济格局和中国经济发展方式的变化,分析经济的驱动力和阶段性特征,结合宏观政策、产业政策、结构变迁、市场情绪等对比分析大类资产风险收益比,合理分配各大类资产配置比例,以实现基金资产的稳健增值。

  (1)关注的宏观因素包括,主要宏观经济数据、金融数据、物价数据等。具体包括GDP 增速、工业增速、进出口增速、投资增速、消费增速、物价指数、货币供应量、全社会融资总量和利率水平等,遵循经济发展规律,在现实条件约束下,合理推断对各大类资产的可能变化和影响。

  (2)关注的政策因素包括,经济体制改革政策、财政货币政策、产业发展政策、区域发展政策等,尤其注意经济新常态下的宏观调控思路的创新。

  (3)市场情绪和估值因素主要包括,绝对估值水平,横向、纵向比较的相对估值水平,成交量、新开户数等。

  本基金的股票投资秉承价值投资理念,采取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法,深挖符合经济升级转型、发展潜力巨大的行业与公司,通过上下游产业链的实地调研对研究逻辑和结论进行验证,灵活运用多种低风险投资策略,把握市场投资机会。

  在经济逐渐进入新常态的背景下,增速进入中高速、结构优化、转型升级、增长动力切换等将成为主要特征,符合经济转型升级、能够为股东持续创造价值的优质标的是主要投资方向,具体则通过观察企业是否涉足新领域、采用新模式、实施新战略来进行筛选。

  参考财务指标主要有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净利润增长率、毛利率、净利率等,本基金选择预期未来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净利润增长率、毛利率较高高于市场平均水平的上市公司。

  使用DDM 模型、DCF 模型、FCFF模型等绝对估值法估算上市公司股票的内在价值,并与市盈率(P/E)、市净率(P/B)、市销率(P/S)等相对估值法作对比,从行业中选择价值低估、现金流量状况好、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强的上市公司。

  行业发展是否处于生命周期的上升阶段,是否与宏观经济发展大趋势相融合;商业模式和经营理念是否具有领先性,是否有有效配置各种生产要素的管理运行体系,公司治理结构是否健全等;竞争优势是依赖于经营许可管制,还是品牌、资源、技术、成本控制或营销机制等,竞争对手是否在中长期时间内难以模仿等;产品自主创新情况、主要产品更新周期、专有技术和专利、对引进技术的吸收和改进能力。

  本基金投研团队将实地调研上市公司,深入了解其管理团队能力、公司法人治理情况、经营状况、重大投资项目情况、核心竞争力状况以及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等,通过上下游产业链的实地调研验证研究逻辑和结论。

  本基金将自上而下地在利率走势分析、债券供求分析基础上,灵活采用类属配置、个券选择、套利等投资策略。

  类属配置是指基金组合在国债、央行票据、债券回购、金融债、企业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银行存款及现金等投资品种之间的配置比例。本基金的类属配置策略主要实现两个目标:一是通过类属配置满足基金流动性需求,二是通过类属配置获得投资收益。从流动性角度来说,基金管理人需对市场资金供求、申赎金额的变化进行动态分析,以确定本基金的流动性目标,并在此基础上相应调整组合资产在高流动性资产和相对流动性较低资产之间的配比,以满足投资人的流动性需求。从收益性角度来说,基金管理人将通过分析各类属品种的相对收益、利差变化、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等因素来确定各类属品种的配置比例,寻找具有投资价值的投资品种,增持相对低估、价格将上升的、能给组合带来相对较高回报的类属品种,减持相对高估、价格将下降的、给组合带来相对较低回报的类属品种,以期取得较高的总回报。

  在个券选择层面,将首先考虑安全性因素,优先选择央票、短期国债等高信用等级的债券品种以规避违约风险。除考虑安全性因素外,在具体的券种选择上,基金管理人将在正确拟合收益率曲线的基础上,找出收益率明显偏高的券种,并客观分析收益率出现偏离的原因。若出现因市场原因所导致的收益率高于公允水平,则该券种价格出现低估,本基金将对此类低估值品种进行重点关注。此外,鉴于收益率曲线可以判断出定价偏高或偏低的期限段,从而指相对价值投资,这也可以帮助基金管理人选择投资于定价低估的短期债券品种。

  本基金认为在符合一定条件的市场环境中,有必要审慎灵活地综合运用股指期货进行套期保值交易来对冲系统性风险、降低投资组合波动性并提高资金管理效率。本基金在股指期货投资中将以控制风险为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本着谨慎原则,参与股指期货的投资,并按照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套期保值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4)股指期货套期保值交易的综合成本,来判断是否进行套期保值交易或套期保值的合理对冲比率。

  利用市场的弱有效性,以较低成本、较高效率、承担较低风险情况下把握市场定价偏差带来的机会,主要包括新可转换债券套利、增发套利、转债转股套利等。

  沪深300 指数收益率* 30%+1年期人民币定期存款基准利率* 70%

  2.1年期人民币定期存款基准利率,具有良好的固定收益市场代表性。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其他代表性更强、更科学客观的业绩比较基准适用于本基金时,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本基金可以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及时公告,而无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中等风险水平的投资品种。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20年4月10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摘自2019年四季度报告。

  (1)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的发行主体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期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6%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2-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等,支付日期顺延。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2-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9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验资费、会计师和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用等费用;

  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协商酌情降低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此项调整不需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不高于1.2%,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可适用以下收费费率标准:

  3、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4、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续持有期少于30 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30日但少于3个月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3个月但少于6个月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50%计入基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等相关手续费。

  5、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费率或收费方式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实施日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规定在规定媒体上公告。

  6、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7、申购份额的计算方式:申购的有效份额为按实际确认的申购金额在扣除申购费用后,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各计算结果均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2 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申购金额在500万元(含)以上的适用固定金额的申购费,即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固定申购费金额。)

  例:某投资人投资100,000元申购本基金,假设申购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26元,则其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8、赎回金额的计算方式: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的金额,净赎回金额为赎回金额扣除赎回费用的金额,各计算结果均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某投资人赎回10,000份本基金,假设赎回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56元,持有期为3个月,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经营情况,对本基金原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内容如下:

  根据《华融新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华融新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托管协议》变更的相关内容进行更新与修订,包括“重要提示”、“释义”、“基金管理人”、“相关服务机构”、“基金的信息披露”、“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等章节,并对“基金的投资”、基金托管人等信息一并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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